清洁生产信息公示-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
2022-04-12
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
根据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:“(三)使用有毒、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、有害物质的”类型的企业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。
根据《关于做好 2022 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通如东环[2022]15 号)文件要求,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被列入如东县 2022 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。
我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组建清洁生产审核小组,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现向公众公示我单位的相关信息(详见附件),请社会各界对我单位进行监督。
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
2022年4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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